【服務對象】
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而取得資金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適用對象】
合法持有票據并有短期融資需求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業務特點】
1、費率低。降低客戶融資成本,減輕財務負擔。
2、手續簡。申請手續簡便、易操作,快速變現票據。
【申請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2、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銀行承兌匯票;
3、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或勞務交易關系;
4、在我行(社)開立存款賬戶;
5、我行(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貼現申請書;
2、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原件;
3、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銀行承兌匯票;
4、交易雙方簽訂的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夠證實商品或勞務交易關系真實性的書面證明;
5、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原件,特殊商品交易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的,須提交足以證明其真實商品交易的書面證明材料(這類票據的范圍僅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所列不得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商品、勞務交易);
6、我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辦理要求以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當地營業網點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