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聯保貸款
文章作者:管理員文章發布時間:2014年09月16日
【產品介紹】
小企業聯保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向小微企業發放的,小微企業自愿組成聯保小組,聯保小組成員之間互相擔保,承諾在聯保小組任一成員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時,其他成員按聯保貸款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貸款,包括一般聯保貸款和特殊聯保貸款。
【適用對象】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小型或微型企業標準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業務特點】
1、自愿組合、多戶聯保。有借款需求的3-10戶非關聯企業,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礎上,自愿組成聯保小組。
2、互相監督、責任連帶。聯保小組成員應遵守“自愿組合、誠實守信、風險共擔”原則,對聯保小組內其他成員聯保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互相監督按期還款。
3、手續簡便、快速審批。貸款申請手續簡便、易操作,審批流程短,貸款迅速。
【貸款條件】
1、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
2、聯保小組各成員遵守聯保協議且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信用等級達BBB級(含)以上;
3、借款計劃、借款用途明確、合法且不得超出其經營范圍;
4、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特殊行業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取得批準文件;
5、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6、聯保小組成員數量原則上不得少于5戶,最低不得少于3戶;
7、聯保小組成員之間不得為同一實際控制人或同一集團下的關聯企業;
8、聯保小組各成員的資產負債率低于70%;
9、在我行(社)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自愿接受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
10、我行(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經年檢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特許經營批文、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驗資報告;
3、經工商部門或相關部門確認或我行(社)核實的公司章程、聯營協議、合作合同;
4、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5、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貸款和同意擔保的有關決議、授權書;
6、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近三個月財務報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三個月的財務報表;
7、我行(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辦理要求以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當地營業網點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