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于將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授信方案納入重大關聯交易管理的信息披露
文章作者:泰寧聯社01文章發布時間:2024年07月26日
依據《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聯交易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泰農信〔2023〕187號)文件規定,現就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重大關聯交易事項進行披露:
一、關聯交易管理情況
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泰寧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隸屬縣糧食局,1999年11月23日注冊成立,有效期至2049年11月22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42970536930XJ,公司住所:泰寧縣杉城鎮和平北街10號,法人代表:吳遠丁,注冊資本258.5萬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公司職工(工會)。公司內設:辦公室、業務科、財務科、城關站、朱口站、龍湖站、上青站、下渠站、開善站、梅口站、大田站、大龍站、新橋站、城關糧食儲備庫;截至2019年12月止實有人數25人;經營范圍:糧食收購、儲存、調銷、批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因收購糧食資金周轉不足,泰寧農信聯社金湖社于2022年9月為其授信2000萬元,期限3年,由泰寧縣山海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經過泰寧農信聯社貸審會審議批準、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議批準、理事會決議批準。該戶關聯交易五級分類正常,嚴格按照《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要求,按照本社正常制度審批流程進行,貸款質量良好,關聯方并未享有優惠利益,以不優于一般客戶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對本社的正常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二、關聯交易狀況
(一)關聯方基本情況
因《中共泰寧縣委縣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縣城發集團融合重組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泰委辦發明電(2023)25號),對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重組,股東:泰寧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肖義生為泰寧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監事,又為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監事,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與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在關聯關系。
(二)關聯交易時間及地點
泰寧農信聯社金湖社2022年9月對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的授信方案(授信2000萬元,期限3年,泰寧縣山海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截止目前,該公司未用信,辦理網點為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湖信用社。
(三)關聯交易類型及金額
2000萬元企業授信。
(四)關聯交易內容
將泰寧農信聯社金湖社2022年9月對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的授信方案(授信2000萬元,期限3年,泰寧縣山海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納入我社關聯交易管理。
(五)關聯方與我社的關聯關系
因對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重組,股東:泰寧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肖義生為泰寧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監事,又為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監事,福建省泰寧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與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在關聯關系。2024年6月未,泰寧縣聯社資本凈額61015.20萬元,授信占本社資本凈額的3.28%,屬重大關聯交易。
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