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2024年第一季度關聯交易工作報告
文章作者:清流聯社02文章發布時間:2024年04月17日
清流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我社)積極貫徹落實《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和我社《清流農信關聯交易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版)》(清農信〔2023〕189 號)等內外部規定,及時收集并主動核查關聯方信息,嚴格執行關聯交易事項審批流程,加強關聯交易日常監控,確保關聯交易管理機制持續有效運行。現將2024年第一季度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聯交易管理情況
我社嚴格落實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序,一般關聯交易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后,及時向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報備,并對關聯交易進行管理,控制關聯交易風險。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成員由鄭瑞柏、黃席東、伍慶祥組成,其中鄭瑞柏擔任主任委員。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下設辦公室負責,辦公室掛靠合規風險部,設立臺賬對每筆關聯交易進行登記管理。
二、關聯交易制度執行情況
(一)關聯方認定情況
我社遵照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等監管法規,加強關聯方名單管理主動性與前瞻性,及時梳理、動態更新,定期提交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建立和維護。通過關聯方信息的及時梳理認定,進一步保證了關聯方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我社符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規定的關聯方共279戶(人),其中關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17戶,關聯自然人262人。
(二)關聯交易定價情況
報告期內,我社關聯交易均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不存在損害我社股東利益,符合關聯交易管理的相關要求,不影響我社獨立性,不會對我社的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三)嚴格授信集中度管控,防范集中度風險
我社嚴格落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關于關聯交易集中度管控要求,嚴格控制對單一關聯方、關聯方所在集團、全部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超過我社資本凈額的10%、15%、 50%,切實防范關聯方信用風險過度集聚,嚴守監管底線。報告期內,我社關聯集中度均符合監管要求。
(四)嚴格履行披露義務,保障股東知情權
報告期內,我社嚴格遵循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履行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義務,通過年報、臨時公告等,詳盡披露關聯交易情況,切實保障了我社股東對關聯交易的知情權,維護了股東合法權益。在官網上按時披露年度關聯交易總體情況及日常需披露的各項關聯交易情況。
(五)做好統計工作,及時報送監管部門
我社持續監測關聯交易情況,定期報送關聯交易相關數據。每季度統計分析所有授信類和非授信類關聯交易的實施情況,及時、準確地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報送《G15最大十家關聯方關聯交易情況表》,并于關聯交易監管系統中報送關聯交易季度報表,確保各項關聯交易合規開展。
三、關聯交易具體情況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我社資本凈額57397.1431萬元,全部關聯交易余額1021.9631萬元,其中授信類關聯交易1021.9631萬元,單一最大關聯方清流縣金星園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授信余額198萬元,占資本凈額0.345%;最大單一關聯集團伍慶祥及其關聯方,授信余額224.5992萬元,占資本凈額0.3913%;我社全部關聯方授信類余額1021.9631萬元,占資本凈額1.781%,單一客戶關聯度、集團客戶關聯度、全部關聯度均符合監管要求。我社暫未開展除授信以外的其他類型關聯交易。 四、其他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我社與關聯方的關聯交易遵循商業原則,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授信類型的關聯交易,根據本社現行的授信管理辦法、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結合客戶的評級和風險情況確定相應價格,以確保我社關聯交易定價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授信擔保方式為抵押、保證、質押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無欠息、違規等不良交易情況,五級分類符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關聯交易的誠實信用原則。未存在資產轉移及提供服務的情況。
清流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