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24年度 第三季度關聯交易情況公告
文章作者:閩侯聯社01文章發布時間:2024年10月15日
依據《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保監會農村銀行部關于加強農村中小銀行機構關聯交易監管的通知》等規定,現對本聯社2024年度第三季度關聯交易管理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聯交易管理基本情況
理事會下設立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負責關聯交易管理、審查和風險控制。聯社在經營管理層面設立跨部門的關聯交易管理辦公室,成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普惠金融部、公司業務部、合規與風險管理部等相關部門人員。指定合規與風險管理部為牽頭部門,負責關聯方識別維護、關聯交易管理等日常事務。
二、關聯方情況
根據《閩侯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聯交易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規定,截至2024年9月末,經本聯社確認的關聯方:關聯自然人928戶,關聯法人或其他組織(含主要非自然人股東的關聯方)110戶。
三、關聯交易情況
1.至2024年9月末,本聯社與113戶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共168筆,全部均為一般關聯交易,單戶關聯方最大貸款余額1490.00萬元,關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所在集團客戶最大貸款余額2810.38萬元,全部關聯方用信余額12891.86萬元,分別占本聯社資本凈額0.70%、1.32%、6.06%,符合《閩侯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聯交易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中“本聯社對單個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本聯社上季末資本凈額的10%。本聯社對一個關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所在集團客戶的合計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本聯社上季末資本凈額的15%。本聯社對全部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本聯社上季末資本凈額的50%。”規定。
2.本聯社與關聯方發生的授信業務關聯交易,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交易的條件及利率均按聯社相關授信業務規定執行,利率定價不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水平,貸款用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無欠息、違規等不良交易情況。
3.報告期末未存在資產轉移及提供服務的情況。
閩侯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2024年10月15日